沈阳市集体土地房屋办证不再难
由于个人手续不健全等原因,集体土地房屋证件的办理一度成为难题,由沈阳市 房产管理局制定的《沈阳市集体土地房屋登记试行办法》于3月1日实施,该办法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的办理程序、申请人的条件要求、登记机构的办证时限以及 适用申请办理初始登记、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的情形和分别需要提交的手续材料都进行了详细规定。
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科工作人员介绍,现已确定在邱家店镇和夏张镇各选一个村进行试点,对于城中村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开始了相关调研工作。房产管理局将根据调研结果进行分析,就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,报请相关部门后开始实施。
记者今日从沈阳市房产管理局获悉,《沈阳市集体土地房屋登记试行办法》实施后,房产管理局已开始着手城中村集体土地发证的调研工作。